恋爱期间转账10000可以起诉;钱要不回来教你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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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转账10000可以起诉;钱要不回来教你六招

摘要:恋爱或婚姻期间都是甜蜜的,曾经“我的都是你的”的豪言壮语,都会随着感情破裂而一地鸡毛。分手时,转款方会想方设法将之前的花费要回或收回以前的赠与,而收款方往往以各种理由回绝。真到对薄公堂时,两者之间的转款是借款,还是赠与?分手费、青春损失费能否得到支持呢?等等,笔者将深入分析男女分手之伤时存在的问题。

恋爱期间转账10000可以起诉;钱要不回来教你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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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笔者不讨论结婚前购房该登记谁的名字好,也不讨论未能结婚已支付的彩礼能不能要回的问题,本次主要讨论的是男男女女在恋爱期间微信、支付宝、银行等转账往来,在无法携手走进婚礼殿堂时,能否要回?或许有些人会问,给了就花了,还要什么要?那么我告诉你,贫穷真的可能限制你的想象,当涉及的金额足够大时,前有吴某某联合妻子将小三送进监狱,后有千千万万个追讨借贷的案件,都混迹在我们的社会中。是借款?还是无偿赠与?是青春损失费,还是白P?当那些转款金额足够让你感觉到肉痛时,那么什么事情都会发生,什么脸都可以撕破。这也是笔者需要讨论的问题,恋爱过程中,到底哪些钱是可以收下安心花的?还有哪些是有可能被追回,落个人财两空的悲惨结果呢?下面笔者就跟你刨一刨恋爱中的那些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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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额较小、特殊节日等转款

男女朋友恋爱期间,微信或银行等转账金额较小;或者在情人节、圣诞节发送的1314元、520元、888元等附带通俗理解下节日祝福的金额;亦或在转账时备注“BB,拿去花”、“爱你”等语句,这些情形毫无疑问按惯例会认定为赠与。或许有人问“多少才属于金额较小呢”,这个一般会根据双方的收入经济水平、地区发展水平来认定的,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收入认定的标准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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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这种稍欠发达地区,个人认为一万以内(前提是有相应的聊天记录佐证),可视为赠与。因此,某些舔狗请注意了,舔狗需量力而行,且舔且珍惜,毕竟赚得每一笔血汗钱都可能是无偿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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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金额较大、数额固定、双方各执一词等情形

恋爱期间还有这种情形,转账1W、10W之类的大额交易。付款方会说是因为对方家里需要钱啊,生病啊之类的理由才借款,现主张追回;而收款方会说对方无偿赠与、BY、青春损失费、分手费、合伙费等理由,主张是赠与。且这种恋爱期间,床头床尾面谈,转款方一般不好意思让对方写借条,也未有聊天记录佐证,从而导致双方各执一词。我们先抛开骗婚骗财骗色等涉刑情形不谈,这种情形的转款如何认定呢?笔者曾审理过一个案件,恋爱时期,男方口口声声要给女方买房,但男方是律师,他直接将款项转到女方账户,女方则拿钱去买房。等到分手时,男方就持转款凭证来法院起诉女方返还借款,并称女生买房时没钱才发生的借款,女生哑口无言,但甜言蜜语也没有留有证据,最后输了官司,还要卖房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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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笔者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原告仅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这也是就是说,主张返还款项一方会拿着银行、微信等转账凭证主张借款,而另外一方如果主张双方是恋爱关系,是赠与等的情况,需要拿出相应的凭证,如果收款方未能拿出相关的证据佐证,但金额又明显超出日常生活开支的情况下,那么不好意思,无论以不当得利也好,以借贷也好,收钱方收多少钱都要吐出来。因此,某些涉世未深的男男女女,收大额钱时一定让对方写个条或者在保留微信记录中的赠与聊天记录,切莫丢了青春,还要把已经挥霍的款项努力归还。

三、分手费、青春损失费等

这种情形与以上均不同,恋爱或婚姻期间,一方会让对方书写书面的分手费、青春损失费亦或出轨补偿费等,形式往往是借条或书面协议。离婚分手时,就手持这些书面的欠条或协议来法院起诉,这种情形能否得到支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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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裁判中有两种情形:

1.欠条或合同中备注是财款分手费、青春损失费等情形:这些名为借款,实际双方并无借款的合意,也无实际的转账行为,而且分手费、青春损失费明显有违公序良俗,因此属于不构成借贷关系,司法判例多数不支持借款。

2.欠条或合同备注是借款:青春损失费不受法律的保护,但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对方自愿给予经济补偿并书写欠条,无论其是以“青春损失费”、“分手费”或者其它名义,都是可以的,法律并不禁止,应予以支持。

这两种情形在司法案例中均有判例,笔者以为如借条中写明为分手费或者其他意思表示为分手费的情形,原告的主张借款不应得到支持;但如果原告主张是借款的性质,那被告就应提供证据证明借款实为分手费,如果被告无法证明,即应返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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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男女女恋爱中,什么情形都可能发生,无法一一列举。笔者挑选了几种常见的问题供大家参考,至于其他复杂的纠纷问题,遇见再详细分析。有不足之处,可在评论区指出,法越辩越明,理越辩越清,希望大家多多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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