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1男童严重脑损伤 父母祈求为儿实施安乐死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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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个多月来,安徽六安市霍邱县大墩村的熊大哥夫妇痛不欲生,他们1岁多的儿子熊俊怡受重伤,在家中靠吸氧和注射维持生命,医生告知已无治疗价值。为了减轻孩子的痛苦,熊大哥夫妇含泪祈求为孩子实施“安乐死”,但此举涉嫌违法,被相关部门拒绝。

    一岁男童脑损伤生命垂危

  1月20日,家人带着小俊怡再次来到六安市人民医院儿科重症监护室做了一次吸痰手术。“俊怡!俊怡!……”躺在病床上的小俊怡似乎能听见父母揪心的呼唤,眨了眨眼睛,流下一行泪水,孩子除了眼睛能动,全身无法活动,无法张嘴说话,痰堵在喉咙里发出呼呼的响声,全靠吸氧维持呼吸。

  孩子妈妈每隔3个小时就用针管将牛奶注入孩子的胃管中,不时将呼吸困难憋得直翻白眼的孩子扶起来拍拍后背,看着孩子这样受罪,熊大哥夫妇整日以泪洗面。

  2014年12月1日下午,小俊怡跟着妈妈到爸爸上班的快递公司玩。因为刚刚会走路,一不留神孩子跑到快递传送带前,被卡进传送带受了重伤,事发后家人立即将孩子送往六安市人民医院,诊断为严重脑损伤,后又转到省立儿童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了一个多月。

  家长申请实施“安乐死”

  在一个多月的抢救中,小俊怡一直没有清醒过来,最后检查发现孩子小脑半球已经脑萎缩,处于脑缺氧状态。医生说已经没有治疗价值了,熊大哥夫妇为孩子办理出院手续,本来已经准备放弃治疗了,但出院一天之后发现,孩子虽然不能进食,但还是有呼吸。

  “看着孩子活活饿死,无论如何我们都不能接受”,熊大哥说,他又把孩子送进医院,希望能有奇迹发生,但是抢救几天后还是没有任何进展,看着孩子生不如死,夫妇俩痛断肝肠。

  熊大哥说,与其这样受罪,不如让儿子早点解脱,于是向医院提出申请,希望为孩子注射实施“安乐死”,但医院说这是违法的,拒绝了他的请求,他们只好带着孩子回了老家。

  官方称不能剥夺生命

  熊大哥找到六安市民政局,明确表示自己申请签字并负相关责任,但同样被拒绝了。一开始,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以为熊大哥是来申请大病救助的,听说要申请“安乐死”,都感到很意外。

  该局社会事务科负责人谷良成说,虽然孩子的遭遇让人同情,但不能人为剥夺他的生命,实施“安乐死”不管从社会伦理道德、我国国情,还是法律层面都是不允许的,法律无规定,民政局也无权批准,建议他们到司法机关咨询;至于大病救助金方面,孩子的父母可以按照程序向民政部门申请。

  熊大哥说,为给俊怡治病已经借了十几万了,家里还有两个女儿,妻子没有工作,但只要能治好孩子的病,哪怕再困难他都要继续治,可医生说孩子治疗无望。实在不忍心看儿子这样痛苦,才想到让他“安乐死”。

  律师说法

  “安乐死”

  涉嫌故意杀人罪

  安徽晟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程玉峰介绍,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安乐死”这一说法。从现实情况来看,所谓的“安乐死”一般是指人为地主动终止他人生命,这在刑法上则构成故意杀人罪。亲人重病,家人想为其终结痛苦,心情可以理解,但谁也无权主动剥夺病人的生命。如果实施,就可能触犯我国刑法第232条,构成故意杀人罪,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有人认为安乐死有三大好处:有利于节约稀缺医疗资源、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减轻患者及家人负担。但是,一旦贸然放开安乐死,其风险不可控。

(中新网 琦琦)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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