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盗窃无收获判刑罚款两不误(入户盗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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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盗窃无收获判刑罚款两不误(入户盗窃的处罚)

4月27日,在茅箭区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室内,十堰市城区首次“云庭审”开庭。

入户盗窃无收获判刑罚款两不误(入户盗窃的处罚)

“云庭审”开庭。通讯员供图

2019年9月22日8时20分许,被告人柯某来到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某民房,踹门入户后,窃得人民币6元与手机一部(经鉴定价值50元)。被害人涂某某当场发觉并报警。经查,现年29岁的柯某,自2010年11月起,先后五次因盗窃在浙江、陕西、十堰分别被判处劳动教养到有期徒刑四年不等的刑罚,此次已经是柯某第六次因盗窃而受到处罚。

“云庭审”开庭。通讯员供图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不容松懈,为减少聚集和交叉感染风险,区院与区法院充分沟通,并征得辩护人和被告人同意后,对该案采取线上庭审模式,区院为检、法、被告人三方“面对面”庭审提供了技术支持。通过远程提讯系统音视频设备,线上庭审顺利进行。

承办检察官认为:柯某系累犯,且入户盗窃对户主的人身危害性显著,应当依法予以处罚。但鉴于其能够主动交代案件事实,认罪认罚,可以酌情予以从轻考虑。法官采纳了区院的公诉意见和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柯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区法院主审法官表示:“在区检察院对此次线上庭审的支持下,我们与被告人‘零接触’的同时,实现了庭审现场诉讼参与人‘面对面’,既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又在避免交叉感染风险的同时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做到了防疫办案两手抓、两不误。”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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