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人手语发现的第二个阶段,聋人手语的表达特点有哪些
手语是聋哑人的交流工具。“聋者以目代耳,哑者以手代口。”自古而然并在千百年聋哑人的交流实践中充实着、完善着和发展着。在今天,残疾人追求平等和尊重已逐渐成为世界潮流,这个特别的群体越来越广泛地被社会所接受和重视。自然而然,作为聋哑人交流的工具——手语也被日益重视着,研究和改进聋哑人手语就成为聋人事业最重要、也是最长久的任务之一。
一、手语的性质和在聋人交流中的地位
手语是一种视觉性语言,它是给受话者看的而不是听的。尽管人类书面语言也是通过视觉传递文字信息,但就人与人面对面交流而言,人用嘴巴只能讲出字音,这个字音并不是字的形态结构的直接表述;书面文字亦是一种特定的抽象符号,也不是所述事物的具体形态。手语恰恰相反,以手势的摹拟表达特定的概念和内容,受话者用视觉接受其所传递的信息,直观而了然。
手语是一种形象性语言。尽管手语的表达或多或少地掺杂着人的抽象思维,但它的语言特色是以双手摹拟表现事物的形状、性质和状态为主的,其与健听人使用的属于第二信号系统的口头语和书面语的抽象性有着显著不同。手语是人类语言的另一体系,是抽象性的口头语和书面语的形象性的反补,它的存在发展和丰富了人类语言大家族。正像当代口头语和书面语是人类抽象性语言发展的最高阶段一样,应该说当代手语也是人类形象性语言发展的最高阶段。
手语是一种表演性语言。精通手语的人都知道,如果手语单单以手势交流,它的表达肯定会受到限制而变得枯燥乏味。其实手语的运用本身总是无形地调动着人的其他辅助表达手段,如做口型,对方对手语表达的内容就更易明白些;如加大表情,对方会感到手语更加生动;如再加上体态语言和对事物的摹拟,会使手语更加引人更加形象。因此手语的表达必须与口型、表情、体态语言和对事物的摹拟结合起来,具备口头语和书面语不具备或较少具备的摹拟性和表演性。
但是,手语和口语在内涵上有着本质的区别。按照巴甫洛夫学说,人类除了具有外界事物刺激所引起的种种条件反射而构成的第一信号系统外,还具备第二信号系统即语言。借助语言,人类可以用抽象的词语来概括外界事物,从而可以进行思维活动。人类运用语言,突破了生理条件、周围环境的限制和约束,可以用抽象词语把人类感官所不能及、人力所不能至的领域里的事物形象描绘出来。这种抽象性也使得人类在表达、交流中摆脱了直观直觉形象的束缚。在手语交流中,是用形象的手势比拟具体事物的式样、特点作为某个事物的信号的,实际上大部分内容仍然属于未经抽象升华的第一信号系统的交流信息,带有很强的形象性、直观性。手语表达范围受直观因素的束缚,因离不开具体形象的比拟、抽象概念表达及理解困难,虚词在比拟形象不太具有实用意义,为了表达简洁清晰,句子成份省略也较多,难以语法规则去进行规范,是一种聋哑人易于理解、交流方便的特殊语言。由此可见,聋人在用手语交流时形象思维占据主导地位,手语的交流质量、深度广度不及口语方式。
既然手语在交流中有种种不足,可否考虑用笔谈来取代手势语呢?实际中我们会发现笔谈有很大的局限性。第一,笔谈速度较慢,时间一长,交谈的双方容易产生疲倦感,而且笔谈要对方看后才能理解,双方表达、思维和感情难以同步,进而产生厌倦。第二,笔谈失去了人与人交流面对面的直观性,以笔、纸为媒介间接表达交流内容,表情亦难与交流同步,显得死板、机械、无生气。第三,笔谈不太方便,在夜间或缺乏光线之处、行走中、行车中、面对众多的交流者、不便于笔谈的场合甚至因现场无笔可用无纸可写,就无法实现交流。第四,笔谈还受双方文化水平的限制,有些聋人文化程度较低,有时就对笔谈所言望“纸”兴叹了。
通过对聋人可以选用的多种交流方式的比较,可以看到,在聋人通常采用的诸多交流方式中,手语仍然是最主要、最便捷、最容易为聋人所接受的、也是其它方式不可替代的主要方式。即使在当今科技发展己出现方便聋人的图文传真、聋人电传通讯装置( TTY , TDD )条件下,甚至在未来可能出现的借助智能化电脑的语音文字电子转换装置,都不可避免地具有一定弊端,无法替代手语或取代手语的主导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