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行业分类一览表—工信部行业分类一览表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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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智能制造试点示范

(一)试点示范内容

遴选一批智能制造优秀场景,以揭榜挂帅方式建设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树立一批各行业、各领域的排头兵,推进智能制造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

2、申报主体的智能制造水平应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安全可控,解决方案无知识产权纠纷。

3、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申报主体应当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达到国家标准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或满足相关行业智能制造指导性文件要求。

4、申报主体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评估和宣传总结,积极推广典型经验。

5、申报材料详细描述建设场景,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逻辑严密,能从实施方法、实施要素等方面提供借鉴、引导创新,具有较强的可读性,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

6、申报主体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特大环境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申报时间:每年一次,一般在第三、四季度组织申报

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3/art_470ea56effc943e2bec5bc117e46b68d.html(五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

二、绿色制造名单

(一)支持内容

1、绿色工厂

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要求进行评价,其他行业按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进行评价。

2、绿色工业园区

参照绿色工业园区评价有关要求进行评价,推荐的绿色工业园区是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鼓励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单位开展绿色工业园区建设工作。

3、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电子电器、机械、汽车等3个行业企业,根据“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其他行业按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有关要求进行评价。

(二)申报时间:每年一次,一般在第三、四季度组织申报。

https://www.miit.gov.cn/jgsj/jns/gzdt/art/2023/art_b2007e2e1a394f2b9b39c80c3d6ccdba.html(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

三、单项冠军

(一)基本条件

制造业单项冠军包括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须满足以下条件:

1.坚持专业化发展。企业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从事相关领域10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3年及以上。

2.市场份额全球领先。企业申请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三。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3.创新能力强。企业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重视研发投入,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领域技术标准。

4.质量效益高。企业申请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经营业绩优秀,盈利能力超过行业企业的总体水平。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和品牌战略,全球市场前景好,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成效。

5.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近三年无环境、质量、安全违法记录,企业申请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安全生产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二)申报时间:每年一次,一般在第二季度组织申报。

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zh/art/2021/art_87b9a9c1c7ed4fcd9e3184ea9084e1a1.html(两部门关于组织推荐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

四、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

(一)示范内容

围绕4大领域13个方向,遴选一批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项目,通过树立一批创新能力突出、应用效果良好、示范作用明显的大数据领域标杆,推进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主体要求

申报主体为从事或服务于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应用、安全、要素流通等相关业务的企业及企业联合体、科研院所。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限申报1个方向。申报主体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具有较强的规模实力、经济效益、技术研发能力和融合创新能力。申报项目须为在建或已建项目,拥有自有知识产权,技术先进、模式创新、应用示范带动作用良好。

(三)申报时间:每年一次,一般在第三、四季度组织申报。

https://www.miit.gov.cn/jgsj/xxjsfzs/wjfb/art/2023/art_b1bb22dc1088493cad7b869e364b9fad.html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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