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毒宁和氨曲南能配一起吗(热毒宁和什么药物作用相似)
1.关于药物概述
(1)药物:是用以预防、治疗及诊断疾病的物质。在理论上,药物是指凡能影响机体器官生理功能及细胞代谢活动的化学物质都属于药物的范畴,也包括避孕药。
(2)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
(3)遮光贮存:系指用不透光的容器包装,例如棕色容器或黑色包装材料包裹的无色透明或半透明容器。
(4)避光药物:由于药品本身或成分对光不稳定,在使用和保存过程中,受到自然光、人工光源(或强光)等照射后可能出现变色、浑浊、颜色加深、变性、分解、沉淀等变化,从而导致药品失效或毒性增加等,因此需要采取必要的避光措施。
(5)光敏药物:有些药物服用后,在光照刺激下,可引起人体过敏,这类药物被称为光敏药物。
2.药品贮藏术语和定义
药品说明书,对药品的贮存和保管条件有明确的要求;2020年版《中国药典》,对遮光、避光、密闭、密封……等术语也有明确的定义。
3.需要遮光贮存的药物
部分维生素:需要遮光贮存,若贮存不当直接变成劣药。化学结构中含巯基(-SH)、羧基或酚羟基(-OH)或多烯键的维生素类药物。
4.需要避光保存的药物
*注:对于需要避(遮)光的药品尽量使用药品原包装进行贮存,当脱离原包装后需采取适当的避(遮)光措施。
5.输注时需要避光的药物
注:以上带★药物在输注过程中建议使用避光输液袋和避光输液器,其余可不使用避光输液袋和避光输液器,但需注意采取适当避光措施。另外,甲钴胺注射液从遮光材料中取出后应立即使用。
5.1 避光药物的分级
①特级避光药物:须严格避光保存,使用避光输液器、限时使用12小时,变色禁用;静滴时,输液器要用铝箔或不透光材料包裹使其避光。
②一级避光药物:须严格避光保存,输注之前才打开铝箔包装,抽液、配液、输注时避光,变色禁用。
③二级避光药物:需避光保存,现配现用,药液变色或加深,应禁用。可以避光输注或在散光下可以不避光输注。
④三级避光药物:要求与二级相同。
5.2各级避光药物代表
①特级避光药物主要是:硝普钠
②一级避光药物主要有:氧氟沙星、两性霉素 B、多柔比星
③二级避光药物主要有:尼莫地平、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多巴胺、、卡铂、顺铂、奥沙利铂、环磷酰胺、甲氨蝶呤等。
④三级避光药物主要有:氢化可的松、强的松、呋塞米、盐酸普鲁卡因、多西他赛、昂丹司琼、脂肪乳、中/长链脂肪乳等。
5.3静脉使用避光药物注意事项
(1)注射用硝普钠静滴时,输液器要用铝箔或不透光材料包裹使其避光。本品对光敏感,溶液稳定性差,光照下分解加速,硝普钠经光线照射后,生成激发态的硝普钠。然后分解为水合铁和氧化氮。水合铁进一步分解,产生有毒的氢氰酸及普鲁士蓝等。因此该注射液应临用前配制,避光滴注,并于12h内用完。如变为暗棕色,橙色或蓝色,应弃去不用。
(2)伊曲康唑注射液只能用随包装提供的50ml 0.9%注射用生理盐水稀释。混合后的溶液应立即使用,并避免直接光照,可以在正常的室内灯光下给药。
(3)注射用米卡芬净钠因本品在光线下可慢慢分解,应避免阳光直射。如果从配制到输液结束需时超过六小时,应将输液袋遮光。(不必将输液管遮光。)溶解本品时切勿用力摇晃输液袋,因本品容易起泡且泡沫不易消失。
(4)硝酸甘油注射液静脉使用本品时须采用避光措施。静脉滴注本品时,由于许多塑料输液器可吸附硝酸甘油,因此应采用非吸附本品的输液装置。
(5)尼群地平注射液在散射性日光或人工光源下,使用本品10h内不必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如果输液过程中不可避免暴露于太阳光下, 应采用黑色、棕色或红色的玻璃注射器及输液管, 或用不透光材料将输液泵及输液管包裹。尼莫地平输液的活性成份有轻微的光敏感性, 应避免在太阳光直射下使用。
(6)硫辛酸注射液配好的输液,用铝铂纸包裹避光,6小时内可保持稳定。本品不能与葡萄糖溶液、林格氏溶液及所有可能与硫基或二硫键起反应的溶液配伍使用。
(7)氟罗沙星注射液避光缓慢静脉滴注。不能与多价金属离子Ca²、Mg²等溶液在同一输液管内使用。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本品对光不稳定,易发生光解反应,使抗菌活性下降。光促反应为放热反应,在溶液状态和有氧的条件下更易发生。
(8)注射用依诺沙星本品每0.2g加入到5%葡萄糖注射液100ml内溶解后,避光静脉滴注。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时有可能发生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下,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
(9)甲钴胺注射液见光易分解,开封后立即使用的同时,应注意避光。
(10)注射用水溶性维生素加入葡萄糖注射液中进行输注时,应注意避光。
(11)辅酶Q10氯化钠注射液本品见光易分解。静脉滴注时,请在2小时内完成输注;长时间输注,应采取避光措施。本品可能出现雾状结晶,用前应仔细检查,如有结晶,在沸水中避光加热10-15分钟,取出,振摇,放至常温澄清,即可使用。
(12)盐酸表阿霉素注射液本品在保存和用药时应避光,据国外媒体报道,分次给药或避光点滴可明显减轻不良反应。在接触药品时应戴保护性手套,一旦皮肤或粘膜接触到本药的粉剂或溶液,用肥皂或清水冲洗,眼结膜应用盐水冲洗。
(13)注射用顺铂静滴时需避光。
(14)脂肪乳注射液作为预防措施,建议对新生儿进行光照疗法期间,输注脂肪乳应避光。有资料显示在光照疗法中,同时输注脂肪乳,由光所引起的脂质过氧化物不能被完全消除。早产儿、新生儿抗过氧化物储备有限,增加了遭受氧化损伤的风险。
(15)维生素K1维生素K为脂溶性维生素,遇光易分解,颜色变深。
(16)注射用达卡巴嗪因本品对光和热极不稳定、遇光或热易变红,在水中不稳定,放置后溶液变浅红色。需临时配制,溶解后立即注射。并尽量避光。
(17)注射用长春新碱本药对光敏感,给药时应避免日光直接照射。
(18)注射用对氨基水杨酸钠静脉滴注的溶液需现配现用,滴注时应避光不得使用变色后的溶液。临床常以8-12g溶于5%葡萄糖注射液500mL中,在避光条件下2小时静脉滴注完毕。但在滴注过程中,输液颜色随滴注时间延长而逐渐加深,以至不能供药用。对氨基水杨酸钠的颜色变化主要是由于其发生脱羧反应生成褐色的间氨基酚,再被继续氧化形成二苯醌型化合物所致。
(19)甲氨蝶呤静脉滴注时需避光,以免药物分解。
(20)盐酸阿扎司琼注射液本品遇光易分解,开封后应立即使用,并注意避光。
(21)氧氟沙星避光缓慢静脉滴注,对光不稳定,易发生光解反应,使抗菌活性下降。光促反应为放热反应,在溶液状态和有氧的条件下更易发生;光促反应不仅可产生降解物,也可以产物聚合。
(22)头孢美唑钠本剂遇光会逐渐变色,故启封后应注意保存。
(23)卡铂本药存放及滴注时应避光,应现配现用,配制好的药液应在8小时内使用。
5.4避光输液的注意事项
(1)药物的准备:用避光袋包好液体,抽吸针水时尽量少暴露于自然光线下。
(2)输液的操作:在排液过程中做到准确、快捷,及时排尽空气,尽快密封好输液器。把暴露部分用被子或毛巾盖严,防止漏光。
(3)患者的准备:输液前向患者讲明,避光是为了防止药物见光分解,降低疗效,以得到患者的理解,减少患者对「黑色包布」的恐惧感。
(4)输液过程中的护理:在输液中加强巡视,随时观察输液的情况。
(5)输液结束:估量输液可能结束的时间,及时准确地为患者更换液体或拔去输液。
(6)有些药物在出厂的时候在外包装上已经使用避光物品(如黑色塑料包装、棕色瓶子)。尽量使用药品原包装进行贮存,当脱离原包装后需采取适当的避(遮)光措施。
6.具有光敏性的药物
药物致光敏反应的主要表现有:在光照皮肤处出现红疹、水肿,同时伴有瘙痒、灼痛或出现色素沉着,重者可有水疱,水疱破溃后还可形成溃疡或糜烂。
比如喹诺酮类抗菌药,是光毒性发生率比较高的一类,代表药物有左氧氟沙星、环丙沙星、洛美沙星、依诺沙星。四环素、氯霉素、维生素A等药物也会引发光敏反应。
此外,部分抗结核药、心血管类药(强心药、抗心绞痛药、抗心律失常药、抗高血压药、抗高脂血症药)、抗抑郁药、利尿降压药、消化系统药、磺脲类降糖药以及含雌激素、孕激素的口服避孕药等也会引起光敏反应。
6.1预防光敏反应
(1)预防光敏反应首先要做到在使用光敏药物期间及停药后至少5天内,尽量不要晒太阳,避免接触阳光或者紫外线。
(2)如在使用该类药物时需要外出,应注意皮肤防护,涂擦防晒霜、撑打遮阳伞,一旦出现皮疹后应立即停药,及时到皮肤科就诊。
(3)药物的光敏作用一年四季均可发生,特别是在夏季进行野外作业、外出游玩时更应警惕药物光毒性。
(4)有光敏反应史的患者应慎用光敏药物,就诊时应告诉医生,尽量不用该类药物。
(5)在用药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查明是否为光敏药物及其相应的不良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