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读式谈话每天谈话不超过,走读式谈话和同志式谈话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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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读式谈话每天谈话不超过,走读式谈话和同志式谈话区别

为进一步落实依纪依规执纪审查监察调查安全工作的要求,促使审查调查人员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安全意识,防范意识,保障审查调查工作顺利、安全开展,麟游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四条措施确保依纪依规走读式谈话。

一是制定安全预案。“走读式”谈话包括调查谈话、审查谈话和廉政谈话,谈话场所必须为县纪委,各镇及各部门标准化谈话室。谈话前,应履行审批手续,制定工作安全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并对谈话对象健康状况进行安全评估;对谈话对象随身携带的物品要及时登记,由谈话对象签字后交专人保管。

二是安全文明谈话。谈话过程中必须有两名以上审查调查人员全程陪同,严禁对谈话对象进行逼供、侮辱、打骂、虐待、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等;未经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将谈话对象带离谈话场所,确需外出履行完审批手续后,必须由两名以上人员陪护;“走读式”谈话连续谈话不能超过6个小时,谈话时间不得超过当晚12时,严禁将谈话对象留置过夜。

三是安全护送手接手。谈话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不得在谈话期间关闭录音录像设备。谈话结束后,做好谈话对象思想疏导工作,按照“谁送谁领,谁领谁送”的要求填写安全护送登记表,将谈话对象安全送回,并履行交接手续。

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审查调查人员要强化安全意识,确保谈话对象的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对于在谈话过程中因失职渎职等违纪违规行为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或者对发生的安全事故隐瞒不报、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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