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执法行为自查报告,规范执法方面自查
政法机关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是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确定的2023年八大专项行动之一,是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辽市委推动实施2023年度通辽市政法机关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先后开启了轰轰烈烈的深度自查、执法检查、案件评查工作,效果显著、成绩斐然。
高效规范执法获群众点赞
“真是太感谢了,现在法院的办事效率高,服务太规范了,不用我一趟一趟的跑,谢谢你们!”在通辽市奈曼旗人民法院黄花塔拉法庭的立案窗口,一名当事人将一面写着“立案方便快捷、服务热情周到”的锦旗亲手送到工作人员手中,对工作人员的认真态度和热情规范服务连连点赞。
“基层法庭是审判工作的最前沿,也是贴近百姓群众的一线。按照上级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要求,黄花塔拉法庭坚持案件繁简分流,简案速办,繁案精审,提高审判效率,保障审判质量,不断加大调解力度,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定纷止争功能。为了方便群众诉讼,减少当事人诉累,法庭进行上门立案、预约立案、巡回审判,简化审判流程,缩短审判周期,提升审判效率,使法庭从审判的一个点,逐步变成联系当事人的一条线,最终汇聚成法院与社会群众之间的一张网。”法庭负责人介绍说。
基层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是执法司法工作向基层延伸的触角,是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关键环节,是直接面对群众的基层法治单位。2023年度通辽市政法机关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通辽市委把上述基层政法机关规范化建设作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全市基层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的面貌焕然一新,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基层基础更加牢固,与群众的联系更加紧密,基层依法治理主力军作用日益凸显。
专项推进“三个坚持”是“秘诀”
“在接到上级下发的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文件后,我们积极安排部署。7月5日下午,市委巡查组来到我大队抽检工作开展情况,查出了落实过程中的部分问题,提出了多项宝贵意见,为我们下一步整改指明了方向”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区分局交管大队原大队长张驰轮说。
通辽市政法机关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是一项长期性、指导性的常态化工作模式,是指导全市政法干警规范化执法司法的原则性标准,更是一场全市政法系统上下同步的执法司法立体化革新行动。通辽市委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巡查组,采取“先暗访、再明察、揭问题、督整改”的方式常态化开展巡查督导工作,真正发现了问题,也真正做到了让各级政法系统领导干部“红脸出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政法干部个人自查6809次、部门自查345次、案件评查620件,共发现各类问题143条、补正瑕疵案件62件、建章立制28项。巡查组负责人介绍说。
而专项行动顺利推进铺开并迅速取得成效的“秘诀”,是市委针对通辽地区实际,在工作推动中采取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常态化督导;坚持目标导向,选优择优嘉奖;坚持效果导向,开展异地随机评查的“三个坚持”工作模式,这也是保证全市各级政法单位火热工作氛围、政法干警旺盛战斗热情的“良方妙药”。
开启整改“回头看”规范建设铸铁军
“我们根据上级的安排部署,主动检视自身、认领问题、积极整改,牢固树立起了规范办案意识,政法干警之间也积极评比、互相监督、互相提醒,全力避免有案不立、压案不查、久拖不决、久审不判、久判未执、久执不结等问题”在市委巡查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北郊法庭时,北郊法庭庭长齐德春如是说。
市委面向基层全面开展“执法标兵、规范执法示范岗”荣誉称号评选活动,按照能力强、作风强、责任强,思想优、纪律优、成绩优的“三优三强”评选标准,通过“基层推荐+地区初筛+全市评比”形式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市委从实际需求出发,以达到“评不足、查问题、找漏洞、揭短板”效果为工作目标,开创了异地随机评查的新打法,从根本上解决近年来暴露出的案件评查工作形式化、人情化、表象化问题,将案件评查打造成了刀刃向内的利刃。
在第一阶段工作结束后,市委又针对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开启整改“回头看”行动,截至目前,全市政法机关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及问题整改“回头看”行动仍在火热开展。通过本次专项行动,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将收获满满,全市各级执法司法队伍都将被打造成纪律严明、踏实肯干、意志坚定、作风优良的铁军!
(来源:通辽市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