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读式谈话的三种情形-被纪委走读式谈话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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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读式谈话的三种情形-被纪委走读式谈话后果

走读式谈话的三种情形-被纪委走读式谈话后果

2015年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指出,纪委要围绕“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新出台的《中国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要求,执纪人转变监督执纪方式,提升监督执纪工作的政治性和感召力。

实践中我们更加慎用“”手段,更多地采用“走读式”谈话,重温党章、重温誓词,通过高效的谈话实现问题线索快进快出,审查对象认识自身问题,节约审查成本的良好效果,但也出现了串供、如何突破、安全等新的挑战。

(一)串供问题

今年我室在对王某贪污案件审查时,由于王某长期在基层工作,对自身问题十分谨慎,当该问题刚被发现就想好了应对策略,并让相关人员伪造合同、证言等证据材料,最后在审查组的不懈努力下终于通过找到伪造合同的原件完美推翻了王某的伪证。

为此我室在之后的走读式谈话中针对如何防止串供提出几点建议:

1、一次谈话只针对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进行突破,防止被谈话人对证据进行隐匿、销毁;

2、在谈话过程中凡是谈话人所提及的直接利害关系人,马上通知到场对谈话人的谎言及时进行戳破;

3、严守审查纪律,在每一次进行审查谈话时,都及时对参与办案人员进行审查纪律教育;

4、重视被谈话人现场感情变化,合理推断被谈话人是否经过串供准备。

(二)安全问题

今年来针对走读式谈话我室为了保障安全,做了一下工作:

1、通知谈话人员由其所在单位纪(工)委通知,做好谈话人情绪疏导工作,并及时对其家人进行告知;

2、谈话前对其身体健康状况全面掌握,并让医护人员做好应急准备;

3、谈话过程中在指定地点进行,全程由专人陪同;

4、谈话过程中和谈话结束时,及时对谈话对象进行情绪疏导;

5、谈话结束后由其所在单位人员或家属带回,坚决防止谈话对象处于独处状态。

(三)如何突破问题

新的监督执纪规则让我们在审查谈话时更加要有温度,但如何保证审查谈话的力度,实践中我们总结出一下几点:

1、做好谈话前的准备工作,具体就是掌握被调查人的个人、工作、性格、家庭等基本情况;

2、掌握相关的专业、法律和党纪条规等知识,谈话时就易于拉近距离,减少沟通障碍,提升谈话水平;

3、认真拟写询问提纲,列出需要了解的主要问题,做好充分地谈话准备,保证谈话的针对性。

每两个看似相同的案件却有着根本上的不同,任何一个案件又不都是完全独立存在的。

因此,对参与执纪审查人员的知识结构和层次提出了新的要求,除了注重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更要加强对同一地区相似案件的学习;此外,新的执纪监督规则出台后,我们既是执纪者又是被监督者,如何做到安全文明高效的执纪审查,在我看来《中国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就是最好的答案,也是每一个审查组成员应该掌握的基本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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