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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信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某明、陈某清等7人诈骗案在信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
黄某明、陈某清在经营管理信丰县马鞍山医院期间,以“可以免费接受治疗,且有一定经济补偿”为宣传点在信丰各大乡镇进行大肆宣传。在病人住院期间,该医院通过制作虚假的病历材料,按照“按床日付费”、健康扶贫“四道医疗保障线”报账程序向信丰县医保等部门报账,骗取国家医保资金。
2017年信丰县马鞍山医院就病人虚开手术产生的医疗费用向信丰医保等部门申报医保补偿报销金额170余万元,涉及400余人次,实际获得医保补偿报销金额140余万元,扣除当年未拨付10%的考评金30余万元元,实际骗取国家医保资金100余万元,由被告人黄某明支配使用。被告人黄某敏、黄某、曾某寿、赖某、朱某亮(黄某明聘请的医生)除领取工资外,对照自己的“业务量”,从医院医保资金中获得提成。
庭审中,公诉人依法讯问了各被告人,并在法庭辩论阶段就本案的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答辩。
据了解,本案将由法院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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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刘凌元
图文/钟梅兰
编辑/刘全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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