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不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主题词、哪一个不是社会价值观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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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不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主题词、哪一个不是社会价值观主题词

哪个不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主题词、哪一个不是社会价值观主题词

来源: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政府网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质和基本特征,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

核心提示

自由:科学揭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规定和最高理想

自由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共同成果,是人类价值认识中的共识元素,是人类共同的价值追求。把自由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既高度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承接人类文明发展的这一共同成果和人类社会的这一共同价值追求,又高度体现了现实目标与理想目标的有机统一。

(一)自由是社会主义价值的本质规定和理想追求。

自由——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马克思说:“我们的目的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这种制度将……给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方面既要高扬共产主义价值理想的光辉旗帜;另一方面又要结合发展阶段的实际,辩证认识自由与必然的关系,反对抽象意义上的“自由”和自由主义。

(二)自由是人类共同的理想价值追求。

自由是人类共同的价值追求,是人类共同价值观中最具有魅力的核心价值。自由为科学社会主义所传承,是全面的、完整的、真实的人类自由的象征,是引领社会发展进步的精神旗帜。

(三)自由具有社会主义实践基础和认同基础。

自由对民族而言指国家独立、民族自主,对个人而言指人民翻身解放、个性获得发展。自由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具有广泛认同的现实基础。

(四)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自由观具有重大意义。

自由:人类的梦想,永恒的追求

自由是人类的天性,不分出身、种族、文化背景、信仰、贫富、性格、智力水平,是人全面发展的前提,也是人类创造幸福、生命尊严的基础和源泉。作为人无可争议的基本权利和属性,自由是指人在社会关系中的状态,即个人从外界种种束缚中解放出来,不受他人的奴役、支配,具有自觉、自愿、自主的意志与行为自由,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兴趣和爱好,发展自己多方面的才能,充分展示和发展自己的个性,这就是马克思所讲的“个人的独创的和自由的发展”、“全部才能的自由发展”,在继承资本主义已取得的各种自由的基础上,社会主义进一步发展自由、提高自由,使劳动人民得到自由全面发展,在劳动中能够自由创新,朝着建立“自由人联合体”的方向前进。

自由:人类生存的本质追求

人类追求自由,就像享受阳光、呼吸空气一样,与生俱来。当人类走出原始森林,进入阶级社会,一些人沦为另一些人的奴隶和附庸,自由便有了新的含义——不受人支配,人人平等。纵观人类漫长的发展史,实质上就是一部追求自由的奋斗史。古今中外,无数仁人志士,为追求自由,抛头颅、洒热血,描绘出一幅幅壮丽的画卷,自由,也因此成为人类最美丽的语言词汇之一。

从原始社会发展至今,人类一次次地超越自身,在自由之路上勇敢前行,也不断给自由添加新的内涵。丧失自由,是世间对人最严厉的惩罚。一个受压迫、被奴役的人,固然没有尊严可言,但锦衣玉食而失去自由的人,又何来尊严?

作为权利与义务的复合体,人需要自由地思想、说话、交流,自由地生活和工作。自由是人尊严的需要,更是人本能的需要,是人的基本权利。

从纯粹的自由观点看,自由就是一种不受任何外在限制的理念和意志的外化及任意作为。一切违背这种理念和意志的外在限制,都不是自由本身合乎逻辑的要求。从本质上说,个人自由首先是指决定和意志的自由,其次才是行动和环境的自由。事实上,自由是一种权利,在本质上应该以理性和自律为基础,而不能仅仅依靠外在的约束。绝对的自由是无处可觅、也无须寻觅的。不加限制的自由最终将物极必反,走向自己的反面,极端自由等于没有自由。尽管如此,不能因为同滥用自由作斗争而完全废止和取消自由,正如不能因噎废食一样——自由正是一件有待完善的好事,而不是有待废除的坏事。因此,为了真正享有自由,就必须对自由加以适当限制;而且,只有为着自由本身的目的,才能对自由加以必要的限制。毫无疑问,法律和政府的目的,应当是保障和扩大自由,而不是限制和取消自由。

个人只有拥有自由,才能真正成其为人。没有自由,则个人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就无从谈起。自由之所以高于生命,就是因为自由存在于人的本质之中。事实证明,一切奴隶状态都是使人异化的根源。因此,一旦失去了自由,人就不再成其为人,生命本身也就立即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成为一种名副其实的负担。

自由:人类价值的共同追求

自由与规则相辅相成,没有规则约束的自由,犹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世上没有绝对的自由。自由是个让人眼睛发亮的词汇。自由是人类价值的共同追求,自由与人不可分离,自由的问题就是人的问题。人离不开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人人都想最大限度地求得自由、幸福和发展。从原始人直到今天,不管与人斗还是与天地自然斗,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追求自由。从不断改善生存的自然环境,到社会制度的不断变革,都是出于对自由的渴望。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物质财富的不断创造积累,都是追求自由的结果。渴望自由的强度越大,对人际关系的质量和对创造超越自身条件的要求就越高。人类便是在追求自由的过程中爆发能量和创造力,不断推动自身的发展进步。

既然追求自由是生命活动的根本目的,那么人类获取自由的基本途径,是对规律的深刻了解与自觉应用,从而达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真正和谐。正如毛泽东所说:“人类的历史,就是一个不断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的历史。”有依赖,就没有自由,有恐惧,同样也没有自由。依赖是因需求而生的,是要得到;而恐惧源于环境威胁,是怕失去。所以,无论是“要得到”还是“怕失去”,都是主体不自由的原因。但是,无论针对哪一种原因产生的约束,人类的基本应对方法只有两种,一种是改变自我,以适应环境;另外一种就是改造环境,以满足自我。如果以绝对的自我为中心,那么生命是孤独的,每一个生命都独一无二地存在于这个世界,至于其他别的生命,只是自我生存环境中的一个元素,也是环境的一部分。因此,多少人苦苦地追求着自由,有时人们把它看得比生命还重要,“不自由,毋宁死”。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匈牙利著名诗人裴多菲的这首诗已家喻户晓,它之所以广为人知,一个重要原因莫过于写出了人们对自由追求的那种执着和义无反顾的精神。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失去了独立和自由,还算得上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吗?人也如此。放弃了生命,是源于对自由的热爱;放弃了圆满,是源于对自由的追求。所以,自由必须有制度保障,人民只有共同建立公正、平等的保护每个社会成员的法律,自由才能真正实现。人们遵循自己制定的法律和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可逾越和凌驾其上。

当然,自由的本义并不是为所欲为。卢梭说:“人是生而自由的,但无处不在枷锁之中。”除非因自私而设置的枷锁之外,枷锁是无可指责的。枷锁有时像体育比赛,必要的限制正是强弱者的分界线。有时像飞驰的列车,轨道正是飞驰的根基。交通规则中的红灯,通常是限制自由的,但这种限制正是给予更多自由的保证。由此可见,人要的自由是有序的自由,而不是无序的自由,人要的自由是公共的自由,而不是狭隘的自由。无序自由所带来的严重后果,通常会限制更多自由。法律这种看似限制人自由的东西,也正是给大多数人自由的保证。

自由:人类发展的最高追求

穿越历史的时空,无数革命先烈为自由而战,终于在1949年10月1日,从天安门城楼传来振奋人心的宣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人民自由了!如今,距离那个激动人心的时刻已有60多年了。在中国的领导下,我国正一步步走向繁荣,走向富强!

毫无疑问,争取自由、民主、人权,实现人的自由平等发展,是人类发展的最高追求。如果把民主还原到作为其基础的自由之上的话,则可以看到,马克思、恩格斯在描绘人类历史的发展轨迹时,指出了从必然世界走向自由世界的总的历史趋势,并作出了人类把这一必然的历史趋势转化为自觉行动的路径设计。也许走向自由世界的路径是有多条的,但是,马克思、恩格斯所提示的这一历史趋势则是不容置疑的。从理论上讲,在社会主义社会,人们摆脱了资产阶级的压迫和剥削,获得了当家做主的权利,生产力得到极大解放和发展,人们逐步摆脱自然的制约,获得自由发展的空间。但是,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是建立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废墟上的,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清除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消极因素,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争取自由、民主、人权,依然是人们的重要价值追求,但这种价值追求相对于西方资本主义的自由、民主和人权,已经具有质的飞跃。我国的自由、民主和人权事业的进步,是自觉的、有序的、面向全国人民的。

社会主义的一般本质,是每个人的自由发展、平等发展和全面发展。这一本质在当代中国的实现形式,就是每个人从人和物的依附关系或人的依赖中解放出来,确立独立人格。这就内在地要求改革与创新,只有不断进行改革与创新,打破旧体制的束缚,才能把人从对各种人的依附关系中解放出来。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是社会主义区别于其他社会形态的本质规定,是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对自己本质的真正占有,是人的彻底解放,因而,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是社会主义国家凝聚民心民力的重要精神力量和精神纽带,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灵魂和最高层面。

自由、民主、人权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应有之义,但它只是社会主义最根本的价值追求——公平正义和共同富裕所包含的内容。历史发展是新陈代谢的不息过程,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也是一个由初级阶段向高级阶段不断前进的过程。正因为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都要受到生产力水准与交往程度的限制,人们的发展就不可能是孤立的行为,它必然与社会和群体的发展紧紧结合在一起。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促进人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和全面实现现代化,实现“中国梦”,必须做到以人为本,进而追求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人们不应讳谈自由、民主、人权,而是要超越资产阶级的自由、民主和人权,努力以现有的条件和方式,通过实现公平正义和共同富裕,真正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又不能因为要实现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而盲目超越现有条件。每个人对自由都有不同的看法,自由在每个人心目中都有不同的位置。作为现代社会的人,我们应该有自己的自由,但我们同样要遵守这个社会的规范、法律。只有遵守这些规范和法律,社会才能在和平的环境中发展。这种成熟的秩序是文明的表现,是对个人自由的保护。

“取义成仁今日事,人间遍种自由花”。自由之所以是人类永恒的追求,那是因为有自由才有快乐,有快乐才有高品质的生活。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我们的复兴之路、追梦之旅。我们要朝着“中国梦”曙光初绽的方向奋勇前进,开创祖国更为光明的复兴前景,使每一个中华儿女享受到做中国人的荣耀和尊严,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这也正是“中国梦”的光荣与辉煌。

来源:豫移党建 搜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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