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三公平台操作视频,江西三公监管
中国江西网讯记者孙娟、实习生张浩涛报道:7月31日下午,由省政府新闻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主办的《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出台新闻发布会在南昌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作为江西首部规范机关事务工作的政府规章,《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8年8月1日起施行,涉及办公用房审批、公务用车管理、“三公”经费监督等多方面。
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
长期以来,全省机关事务工作采用分散管理模式,在经费、资产、服务方面存在管理成本过高;部门职能交叉多,出现单位之间、部门之间苦乐不均、相互攀比、管办不分等问题。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翟明介绍,《办法》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推动完善机关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对闲置、超标准配置的资产,要加强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统一的制度和标准,统筹配置资源,进一步提升资产使用效益。
后勤服务要标准化考核
《办法》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为机关提供专业化服务。
翟明表示,县级以上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要制定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确定服务项目和标准,推行机关事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制度,建立健全机关物业、食堂餐饮、会议服务、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等后勤服务社会化质量考核标准化评价体系。
下一篇:最后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