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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异地交流打破乡镇干部“单位终身制”
时间:2013-07-06
作者:newsman
来源:随州楚北网
  广水市于2011年9月制定出台了《广水市乡镇一般干部异地异岗交流工作试行办法》,《办法》实行以来,全市共交流乡科级一般干部43名,破解了乡镇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中层梗阻、基层板结、力度递减、效能低下”的难题。   《办法》规定,凡在户籍所在乡镇工作满15年,或者现岗位工作满10年的乡科级一般干部,由个人提出异地异岗交流申请,市委组织部经过认真审核后,综合考虑全市干部交流申请的总体情况,在充分考虑各乡镇的实际需要的基础上,根据申请交流干部的能力、特长和意向单位,按照同类交流、挂职轮岗交流、编制平衡交流、回避交流的原则,进行统筹安排,尽量使被交流干部在新的单位能够充分发挥工作积极性和个人专长,提高干部工作效率的同时,保持乡镇之间的相对平衡和合理流动。   乡镇干部们普遍反映,实行异地交流,打破了乡镇干部“单位终身制”,有利于提高工作积极性。
【责任编辑: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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