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取之于民当用之于民
时间:2014-11-05
作者:newsman
来源:网络

  山西彩民近期独中5.2亿元福利彩票大奖的消息备受关注。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我国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累计销量已分别达到1万多亿元和7354亿元,筹集公益金量分别达到3100多亿元和2119亿元。根据规定,彩票公益金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但记者调查发现,巨额的公益金去向却扑朔迷离。(11月4日《今日早报》)

  彩票是博彩与公益的结合,为公益筹集资金,公益是目的,博彩是手段,因而赋予彩票这一形式以合理性与合法性。所以,彩票理当如慈善公益,都应当有高度的透明性,这是公益伦理的基本要求。在我国福利彩票与体育彩票发行已经有十多年的历史,为推动社会福利和体育事业的发展筹集了大量的资金,起到了输血的作用。但是,公益金使用不公开、不透明,彩票发行管理成本过大等问题,一直都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上年度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并向社会公告。”然而,就执行情况来看,所公开的信息过于笼统,公众无从监督,资金支出的项目是否合理,资金使用有没有浪费,是否存在暗箱操作等,都无法通过细小的科目反映出来。并且,公益金支出在同类事业公共财政支出中的比例,也缺少可比较的数据。

  零碎的信息披露,只能回答彩票公益金“用了”,而难以回应是不是“完全用于”。从本质来说,彩票公益金有别于地方财政资金,虽然纳入公共财政统一管理,但不能完全等同于地方财政资金替代福利与体育事业的预算支出。事实上,公益金的切块使用,如市县为地方销售额的8%,省一级略低。自上对下监管的失软,公益金很容易成为地方平衡事业支出预算的一块拼图。简单地说,公益金有可能堵了地方应当由财政支出的窟窿,或者是部门弥补经费足的“自由地”。至于公益金去向公开不透明,一个很大的原因也是把公益金公开等同于财政公开,成了难公开的“公罪”。

  此外,彩票发行管理成本过高亦不容小觑,除了终端销售网点按8%销售额计筹之外,层层的发行管理机构约占7%,这些管理机构经历了最初建立所需设施投入之后,只需人员经费与正常的运转经费。彩票发行费用的占比已经十几年没有调整,这方面资金规模不断膨胀,只会成为腐败的温床,也会导致彩票基金社会支出的失血。

  彩票取之于民当用之于民,判断的标准一是除了必要的发行管理成本之外,每一分都用于社会福利与体育事业;二是资金使用不能完全替代政府的公共投入。真正做到这两点,一方面要细化彩票基金的使用范围,完善支出预算规则,辟出基金使用的合理区;另一方面要强化基金支出预算、使用的透明,建立类似于慈善公开“晒账本”的机制,强化彩票发行机构对彩票基金支出监管和组织公开的责任,赋予彩民充分的监督和质询的权利。此外,要大幅降低发行管理成本,提高公益金提取效率。

【责任编辑: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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