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立户是什么意思,房子立户后属不属于自己的房子了?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近期,有网友在合肥“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留言,咨询孩子幼儿园报名、孩子上初中报名中的“两个一致”原则。庐阳区分别给予回复。具体如下:
孩子上学问题
信件内容:敬爱的市长您好!我是一名即将上初中孩子的家长,前段时间有写过邮件,我们一家从我结婚和孩子出生包括户口一直都在庐阳区建设厅宿舍,现在孩子面临上初中,这片学区属于42中,目前状态是只有户口没有产权证,因为这里的房子是单位的公房,只有居住权没有拥有权,我们要求在长期居住地上学,因为孩子奶奶82岁了得了老年痴呆症已经快10年了,没有自理能力,要24小时陪护,考虑到照顾孩子上学又要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所以没办法到房产居住地上学,希望给予解决孩子就近上学的问题。上次邮件庐阳区教育局主任已经给我回复,关于我们家的情况庐阳区教育局的也知道了,但是给予回复的,说不能就近上学,只能到到房产所在地上学,现在认真考虑了我们家的情况,要照顾老的又要照顾小的,时间上面实在是没办法去解决,希望领导们能够酌情处理。期盼回复解决落实实质性问题。
庐阳区回复: 根据《合肥市庐阳区2019年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凡是符合“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可以按划定的学区入学。如有疑问您也可以咨询庐阳区教体局基教科,电话65699982。
幼儿园报名 两个一致原则
信件内容:小孩已经满3周岁,准备下半年上幼儿园,但是幼儿园贴出来的摸底通知里面要求两个一致,目前我和小孩独立成户,户口落在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孩子母亲的户口没有迁过来,是否符合两个一致原则?幼儿园有没有权利要求父母孩子三个人必须都在同一户籍下?庐阳区 宿州路幼儿园森林城分园
庐阳区回复:经庐阳区教体局调查,宿州路幼儿园森林城分园属于小区配套幼儿园,按照“两个一致”的原则,优先解决小区业主子女入园问题,有空余学额可向外招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