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房产出售_温州房产出售最新消息

近日,浙江温州出台多项楼市新政,以促进楼市健康发展。
7月7日,浙江温州发布购房新政,提出卖旧买新有补贴。
补贴金额标准为出售住房交易申报价格的0.6%(以住建部门网签买卖合同为准),如购置新建商品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出售金额的,按新购商品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核发补贴。
补贴范围包括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海经区、温州湾新区。补贴时间为2023年6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需注意的是,新建商品住房不包括人才房、安置性商品房等政策性购房。
政策要求符合享受购房补贴条件的个人需在取得新建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后3个月内向房屋所在地区住建部门提出申请,逾期视同放弃补助资格。
按照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0号),即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这也意味着,温州市居民换购新建商品住房在享受国家政策给予个人所得税退税1%的基础上,叠加0.6%的财政补贴,可减轻负担1.6%。这也将有助于减轻居民购房压力,提振消费信心。
除了卖旧买新给予补贴之外,温州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此次公布的若干措施中,共有7条面向购房者,其中包括广大购房者关心的“二手房”带押过户、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等方面,进一步保障购房者权益。
温州市政府官网截图
- 二手房“带押过户”
《措施》规定,在押房产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在未解除原抵押状态下过户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时,无需先还贷解押再办理过户,可以实现带抵押房产过户转移登记和抵押权登记手续同步办理。
- 首房首付最低20%
为支撑职工高刚性住房需求,《措施》加大了对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力度。缴存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首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20%,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家庭第二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40%。
-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此外,《措施》调高并统一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其中,双人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100万元,最低保底贷款额度调整至30万元;单人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65万元,最低保底贷款额度调整至20万元。调整贷款计算规则方面,贷款额度计算办法中按缴存时限确定的基数倍数由5倍调整至6倍,最高倍数由11倍调整至12倍,其他规则不变。
- 租房公积金额度提高
《措施》规定,缴存职工家庭无房,申请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月可提取额度提高至1600元。缴存职工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依据实际支付的房租金额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余额。
除温州之外,7月以来,还有多地出台了楼市政策。
7月1日,徐州推出主城区卖旧房买新房给予补贴政策,对购买新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合同价的0.8%补贴;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按合同价的1.2%补贴。
7月4日,云南普洱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规定多孩家庭(含二孩及以上)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享受贷款额度基础上浮,二孩家庭最高上浮10%、三孩及以上家庭最高上浮20%。
7月6日,邵武市发布《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武市巩固拓展经济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政策规定实行购房消费补贴:购买规划区内成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予以购房人(个人、单位)120元/平方米的购房消费补贴(每套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消费补贴不超过1.2万元)。同时,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团购模式销售商品住房;鼓励开发商企业在二孩三孩家庭、引进人才及特殊人群购买新建商品房住房时,给予特别优惠。
业内人士认为,短期来看,预计需求端政策仍将降低购房门槛和购房成本放在首位,核心一二线城市政策有望适度纠偏,“一区一策”、结合生育政策等或是重要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