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酒店显然无权阻止入住人员和来访人员洗澡!
首先,所开的房间里洗澡作为酒店服务的一种,其与客房服务是绑定的,既然酒店提供了这一服务,就不应限制消费者消费。更无权干涉消费者一天之内洗了几次,来访人员是否也在房间洗了澡。因为消费者按入住时间支付了房费,只要在时间范围内,消费者在房间内的消费行为,只要不违法犯罪,酒店就无权干涉。
其次,马先生一家五口在酒店开房洗澡过程中,服务人员频频敲门阻止,这不仅关乎歧视,更是侵犯了消费者的消费权和隐私权等权益。当然,马先生,以及类似的开房带人洗澡等行为背后,确实存在当事人道德与行为方面的瑕疵,即所谓顾客利用开房服务,占了酒店便宜的问题。但仔细分析起来,这种道德方面的问题,不应成为酒店阻止消费者洗澡和访客洗澡的理由。打个比方说,一些人特别是官员,道德沦丧,总带异性到酒店开房,这不仅是关乎道德,还涉及违法违规,酒店为何不拒绝?
以消费者一人登记开房为由,阻止消费者开房带家人洗澡,如此做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而且还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其背后的逻辑如果成立的话,也将是非常可怕的:比如到饭店吃饭,陪同的人如果不吃不准进入;比如到商场购物,不买东西只看的人,不能进入;比如政府部门厕所,不办事的群众自然也是无权借用的!
基于此,以笔者之见,开房休息也好,洗澡也罢,只要不违反相关法律,酒店都无权干涉!
(中新网 琦琦)